八关爱

关心八方,守护出行

渭南限行路段渭南出台机动车限行令 明日限行尾数0和5

本报渭南讯(记者赵坤)连日来,渭南地区遭遇十面“霾”伏,为减少污染,缓解空气压力,经渭南市政府研究决定,从今天上午6时起,凡渭南启动重污染天气三级及以上应急响应时,渭南城区将对社会车辆实施20%禁限行,启动一级响应实施50%禁限行。结合昨天渭南市重污染天气指挥部发布的重污染天气二级应急响应通告和渭南机动车限行交通管理通告,今天,尾号为0和5的机动车将禁止在渭南城区上路行驶。

污染等级决定限行类别

据渭南机动车禁限行通告显示,渭南市限行区域为主城区滨河大道以西,站北路以北,渭清路以东,渭河大街以南;高新区为石泉路以东,华山大街以北,渭清路以西,新310国道以南所有路段,禁限行对象为在城区范围内行使的全部机动车,包含公务用车、外地机动车和临牌机动车。

记者从渭南市交警支队了解到,根据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等级,渭南机动车禁限行分两类。当全市启动三级以上应急响应时,城区每天限行两个机动车号牌X和X+5,X为应急响应启动当日公历日期个位数(即:当日日期为23日,当日禁限行车辆车牌末尾数则是为3和8)。当全市启动一级应急响应时,则实施单双号限行措施(即:当日日期为奇数,禁限行尾数为1、3、5、7、9,当日日期为偶数,禁限行尾数则为2、4、6、8、0。)。

若机动车牌号末位为英文字母,以牌号最后一个数字作为尾数执行。黄标车、无标车、三轮汽车、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车、砂石运输车等重型车辆,全部禁止在禁限行区域内所有道路通行。

22类机动车不受限行影响

对于执行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军警车,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任务的行政执法车辆和清障专用车辆、园林、环卫、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公共汽车、电汽车、省际长途客运车辆、旅游客运车辆及大型客车、出租汽车(不含租赁车辆)、邮政专用车、殡仪馆的殡葬车辆、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定的单位班车(通勤班车)和学校校车和肢体残疾人驾驶的残疾人专用车辆及“绿色通道”车辆,则不受禁限行措施影响。

限行期间,渭南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采取电子警察抓拍、交通民警巡逻管控等方法,对禁限行车辆予以纠正和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