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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限行2021年3月1日新能源重磅!襄阳将对这类车限行

刺耳的轰鸣、飞一般的时速、

每到一处都是先闻其声,

前3秒听见震耳欲聋的声音后,

眨眼的工夫他们就已经从你身边呼啸而过。

针对大排量摩托车

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开始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关于在城区部分道路

实行摩托车限行管理的通告 (征求意见稿)

为维护城区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遏制大排量摩托车夜晚行驶造成的噪声污染,提升城市文明交通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经调研论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研究决定在城区部分道路对大排量摩托车限制通行,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限行车辆类型

排量在150CC(含150CC)以上的普通两轮摩托车。

二、限行时间和路段

每日21时30分至次日6时30分,禁止在沿江大道(人民西路至丹江路段)、滨江大道(檀溪路至岘山路段)、环城南路(东津大桥至卧龙南路段)、卧龙大道(卧龙大桥至邓城大道)、邓城大道(襄阳西高速路口至光彩路口段)、钻石大道(光彩路口至襄阳大道段)、长虹路(邓城大道至环城南路段)、檀溪路(铁佛寺路至轴承一路段)及长虹大桥、卧龙大桥、凤雏大桥、东津大桥通行


三、以上限制通行时间和路段,执行任务的军警、消防、应急抢险(修)的摩托车除外。


四、违反本通告规定在限行时间和路段通行,构成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违法行为代码13440)违法行为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六十九条第一项之规定,对违法行为人罚款100元,记3分。

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本通告有效期五年,具体实施时间待定。

公开征求意见:

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自11月12日起,11月21日止。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电子邮件:xfjj3236730@163.com

2、信件邮寄:樊城区前进路32号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指挥中心

3、电话传真:0710-3271119


关于摩托车禁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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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小强 通讯员:王猛 编辑:小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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